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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10-20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招聘公告

为适应西藏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优化董事会成员专业知识结构,加快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逐步建立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西藏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名专职外部董事,委派到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一)西藏国际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国际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正式成立,为西藏自治区区管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了自治区各部门所属旅游企业。其经营范围以旅游文化为核心,涵盖了景区建设经营,酒店经营管理,文创影视传播,定制旅游运输,健康养老服务,跨境文旅合作,教育咨询培训,文旅信息发布等八大业务板块。

(二)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中兴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03月21日成立,为西藏自治区区管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了原国有内外贸企业。2015年1月,中兴商贸集团完成改革重组正式运营。其经营范围包括:土畜产品、工艺品、有色金等批发兼零售;进出口贸易;对商贸流通设施开发、投资(不具体从事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木材及木制品、纸制品等批发及零售;卷烟销售、道路运输、货物仓储、自有车辆租赁、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园林工程、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工程;物流服务等。

(三)西藏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注册成立,为西藏自治区区管国有企业。公司以“承接全区信息化项目的投资主体和信息化建设的融资平台”为定位,以“立足西藏、服务全国、辐射全球”为根本动力,秉承五大发展理念,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构建全区信息产业生态链,服务数字经济大发展。

 

二、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选聘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5名。

 

三、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经营管理、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专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六)与任职企业之间不得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关系。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任职资格

(一)财务会计类专职外部董事

1.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财务会计相关工作10年以上,有良好从业记录。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熟悉企业投资及筹融资等管理。

2.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

3.担任大型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人员)3年以上或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或在财政、税务或国资监管部门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有丰富的企业财务工作经验且担任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5年以上,其中入选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优先;或从事财务会计学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会计学类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4.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财经类相关专业。

(二)企业管理类专职外部董事

1.具有10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重组兼并、企业治理、信息软件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者具有中央企业管理部门领导任职经历。

2.具有与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的相关法律、经济、金融、资产监管等专长,并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3.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议事沟通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人员将报名资料发送至recruit@ccthr.com(邮件主题标明“XXX类专职外部董事+报名企业名称+姓名”字样),报名日期以收到邮件之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资料:

(1)《西藏国资委遴选外部董事报名表》(扫码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区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选聘测试。选聘测试包括笔试(线上)、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线上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按照每类职位5:1的比例确定。

2.面试。面试主要分为三个环节:一是演讲;二是评委现场提问;三是评分。

(四)组织考察。测试完成后,按照每类职位差额1人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考察人选进行背景调查。

(五)体检。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研究决定。由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如无合适人选或人选较少,可空缺或核减名额。

(七)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任职。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予以聘任。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内可按照规定程序更换)。任期结束后,经评价合格的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九)遴选日常化。本次公开选聘之后,区国资委建立日常化外部董事选聘渠道,接受自荐和推荐,将不定期组织审查,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人才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六、人选聘任及管理

本次公司选聘的专职外部董事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发文聘任并制发聘书,同时委托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劳动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等转入委托监管企业管理。薪酬及履职待遇等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

(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将在报名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通知,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选拔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五)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可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对选聘人数予以调整,并对选聘享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项目组咨询电话:010-83772674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西藏自治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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