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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9-01-09

关于郑州地区调整2019年度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19年1月起工伤保险均纳入省级统筹,同时调整现行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上下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郑州地区工伤保险基数上下限:

执行时间:2019年1月起执行。

工伤基数上下限:2799.85元---13999.25元

核定标准:

此次调整以2019年1月在册人员为基数调整范围。按照2017年度省社平工资(4666.416元/月)确定工伤缴费基数上下限,贵公司所为员工申报的基数低于缴费下限(4666.416元*60%=2799.85元)的按下限执行,超出上限(4666.416元*300%=13999.25元)的按上限执行,

 

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谢谢合作!

 

 

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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