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大要素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五大统筹
●统筹发展和安全
●统筹开放和安全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等16个方面。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1.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